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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上议院

anqibb                                                                                                                                                    2009-10-09 16:42:21                                                                    
                                   英国上议院(-British House of Lords-,直译不列颠贵族院)是联合王国国会(Parlia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的上议院(upper house)。英国国会同时也包含不列颠君主(British monarchy)与下议院(British House of Commons,直译不列颠平民院)。上议院有大约七百名非选举产生之议员,当中包括英国国教会的26名大主教或主教(即“灵职”,英文为Lords Spiritual)以及六百多名贵族(Peerage,即“俗职”,英文为Lords Temporal)。灵职担任者于其保有神职身份时续任,一般称之为“国会缟绅”(Lords of Parliament);而俗职为终身职。上议院始创于14世纪,并几乎存续至今。1544年始用「上议院」(House of Lords)之名。1649年曾一度遭到由英国内战取得政权的革命政府废止,复于1660年恢复。上议院之权力曾一度凌驾由选举产生的下议院。然而,自19世纪以来,上议院之权势逐渐凌夷,至今已远不如由选举产生之下议院。据1911年与1949年通过之《英国国会法案》(Parliament Act),除开包括预算案在内之各种拨款案外,所有由下议院通过的法案最多可于上议院搁置十二个月,但不可驳回。这项权力于政治学中称为延宕性否决(suspensive veto)。据由《1999年上议院法案》(House of Lords Act 1999)所制定进行的革新,撤消贵族们于院内世袭罔替的席位,仅保留若干席位给国务公署(Great Office of State)的署员们,以及另外92席由选举产生之贵族代表(representative peer)。现今的工党政府正审慎考虑作进一步革新,但尚未通过成为法律。除了立法功能以外,贵族院尚拥有司法权:对联合王国内绝大部分的案件,自组最高上诉法院。上议院的司法职能并不由全院共同行使,而是交由院内具法律经验的议员们,即人称「上议院高等法官」(Law Lords)者。联合王国之最高法院职权并非由上议院单独行使,亦时由联合王国枢密院(Privy Council of the United Kingdom)行使之。《2005年宪政革新法案》(Constitutional Reform Act 2005)规定,新的联合王国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Kingdom)成立後,将接收上议院高等法官们的司法职责。上议院之官式全称为“於国会中集会之受尊崇的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灵职与俗职们”(The Right Honourable The Lords Spiritual and Temporal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in Parliament Assembled)。上议院与英国下议院皆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召开会议。
[编辑本段]沿革
  国会自中世纪谏议国王的会议衍生而来。御前会议其後成为牧师、贵族、与各郡代表的组合(其後又加入各自治区代表)。首届国会通称『模范议会』(1295)。包含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院长、伯爵、男爵、以及各郡与各自治区代表。国会之权威增长缓慢,随著君权之升降而起伏。例如说,爱德华二世在位期间(1307-1327),贵族拥有无上权威,皇权受制,而各郡与各自治区代表则软弱无力。1322年,国会首次非经一般惯例或皇室特许认可其职权,而是以国会自行通过确立其权威地位的方式,认可自身职权。爱德华二世之继任者爱德华三世在位期间,事态发展更进一步。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国会於其在位期间一分为二:下议院(由各郡与各自治区代表组成)与上议院(由领有圣职者及贵族组成)。国会权威持续增长,十五世纪早期,两院所行使的职权都达到前所未见的程度。由於国内的贵族政治与神职人员影响重大,上议院远较平民院更具权势。十五世纪晚期爆发的内战,世称红白玫瑰战争(Wars of the Roses),贵族势力於此期间再度削弱。许多贵族或於战斗中死伤,或因卷入内战而遭处决,许多贵族之原有产业因而落入君主之手。尤有甚者,封建制度凋零,各贵族所领之割据势力一蹶不振。君王因而得以于国内重建无上权威。君权於16世纪都铎王朝统治期间持续增长,於亨利八世在位期间(1509年─1547年)达到最高峰。上议院仍较下议院更具权势,但下议院之影响力亦日见增长。其与上议院之连系於17世纪中到达巅峰。国王与国会(大部分是下议院)的冲突最终于1640年代引发英国内战。在查理一世於1649年败北并遭处决後,英联邦(Commonwealth of England)宣告成立,但这个联邦实质上由奥利弗·克伦威尔独裁统治。在克伦威尔与其于下议院的拥护者支配的政府中,上议院大致上又变成无权无势的机构。1649年3月19日,国会通过法案废止上议院。法案宣称:『英格兰各界长久以来体验到上议院无益且危害英格兰人民。』直到1660年的议会(Convention Parliament)开会且英皇复辟後,上议院方再度集会。此後上议院又回复为国会中较具权势之一院─直至19世纪。上议院於19世纪的历经数次改变。该院一度仅有50名左右的议员,复因乔治三世及其继位者大肆封爵而钜幅膨胀。院中个别议员的影响力因而遽降。此外,上议院本身的权势也在降低,而同时下议院的力量却在增长。在下议院逐步发展出优势的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1832年的改革法案危机(Reform Bill Crisis)。在当时,下议院的选举体制并不民主,而是极为陈旧原始:以财产权大幅限制选民资格;许多选区数世纪以来未曾重新划界;好几个像曼彻斯特这样的市镇,在下议院内连一名代表全城的议员都没有,但仅有11名选民的老沙伦(Old Sarum)特别行政区坚持因袭其固有的权利,选出两名国会代表。小自治区易受贿选影响,区代表通常受赞助者的控制,这些赞助者的提名即当选的保证。若干贵族一人可赞助数名腐化的口袋区代(pocket borough,从而在下议院中划出可观的地盘。 1831年,当下议院通过改革法案以纠正这些病态情况时,遭上议院驳回,且于1832年又再遭驳回,但内阁并未就此放弃众望所归的改革志业。第二代格雷伯爵,查尔斯·格雷首相(Charles Grey, 2nd Earl Grey)於是议请国皇另行册封约80名赞成改革的贵族以压倒上议院中反对此案的力量。威廉四世一开始对此议留中不发,但上议院中的反对派已倍感威胁。反对改革的议员们因此於册封新贵族之前认输,在表决中弃权以任令法案通过。上议院的政治影响力在这场危机中受损,但并未彻底瓦解。然而上议院的权势在19世纪受到更进一步的侵蚀,下议院逐渐成为国会中较有力的一院。上议院于1906年自由党政府上台後权势再度抬头。赫伯特·阿斯奎斯(Herbert Henry Asquith)的政府提出数项社会福利计划,这些计划以及与德国间昂贵的军备竞赛,迫使政府以加税的方式筹措财源。1909年,财政大臣戴维·劳合·乔治提出人民预算(People's Budget),对富有的地主开徵新税。这项不受欢迎的法案,在保守党主导的上议院中受挫。上议院的权势因此成为选战主要议题,自由党於1910年1月再度胜选获得政权,阿斯奎斯于是提案严格限制上议院的权力。其进程因爱德华七世驾崩而延迟,但於新君乔治五世即位後不久重新提案。在1910年12月的大选後,阿斯奎斯得以确保限制上议院权力案定获通过。首相提案,国皇同意,而贵族院若不通过此案,将会涌入500名新册封的自由党籍贵族(即1832年用以迫使上议院默许改革法案的相同策略)。《1911年国会法案》迅速生效,褫夺上议院驳回大多数法案的权力。拨款案(仅与岁入及公共支出相关的法案,如预算案)不能在上议院中搁置超过一个月,而其他大多数法案则不能超出三个会期或两个历法年度。《1911年国会法案》本非永久性方案,原已策划更为广泛的改革,但两党皆无彻底执行之热情,而上议院大体上维持世袭。1949年,国会法案经小幅修订,上议院有权搁置大多数法案的时间自三会期或两年缩减为两会期或一年。 1958年,上议院优势性的世袭状态受《1959年终身爵位法案》(Life Peerages Act 1958)所改变。该法案授权在不设上限的情况下,册封终身贵族。1968年,哈罗德·威尔逊的工党政府企图改革上议院,提案允许世袭贵族保持上议院内之席位并参与辩论,但不具表决权。该计划于下议院受挫於相互结盟的传统保守党员(如卫生部长埃诺奇·鲍威尔,Enoch Powell)与支持彻底废除上议院的工党党员们(如迈克尔·富特,Michael Foot)。在富特夺得工党的领导权後,废除上议院纳入党章。然而在尼尔·基诺克(Neil Kinnock,工党领袖)的领导下,代之以改革上议院。同时,策封世袭贵族也遭制止(皇室成员除外),仅有的例外是1980年代保守党的戴卓尔夫人主政时之三例。
[编辑本段]改革
  工党於1997年在贝理雅领导下上台,预示上议院即将改革。贝理雅政府提案撤除所有贵族於上议院中世袭的职位,作为改革上议院的第一步。然而,有92名世袭贵族可在改革完成之前保留其席位,以作为妥协条件。《1999年上议院法案》则移除全体世袭贵族的议员席位。(条款详下)然而,改革自此再无进展。韦瀚委员会(Wakeham Commission)提案,上议院内20%的成员由选举产生,但此计划广受批评。联席委员会(Joint Committee)於2001年创立以解决该项纷争,但未能就此达成结论,反而提出七种选项以供国会采用(全体指派、20%民选、40%民选、50%民选、60%民选、80%民选、以及全体民选)。在2003年2月一连串令人困惑的公投中,所有的选项全未通过,尽管80%民选的选项距离门槛仅差3票。国会议员们则支持彻底废院,反对以上所有选项。一个国会次团另行提案,建议全院70%民选,其他名额大部分由委员会指 ,以传承技巧、知识、与经验。该案亦未能排上议程。於是新的贵族议员仅由院内指派而受策封。工党现今企图於下届国会早早提案改革,但仍未声明将会提出何种体制。然而,据信其倾向於支持比利·布瑞格的二次委选(Secondary Mandate)体制。保守党主张8%民选的第二院,而自由民主党(Liberal Democrat)则吁求改组为全员直选的参议院(Senate)。议员直选,设立主要为民选的国会第二院,为2005年联合王国普选时,跨党派的选战主轴。选後的女皇致辞(Queen's Speech)宣告,政府于2005/2006的立法会期中『将带动提案以持续改革上议院』。《泰晤士报》於2005年1月19日报导,工党的提案会是80%民选,且对『国会第二院』进行更名。
英国包括大不列颠(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和北爱尔兰,是欧洲共同体12个成员国之一。它的全称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英国是由不列颠群岛中大部分岛屿组成的,其中第一大岛是大不列颠,第二大岛上有北爱尔兰和爱尔兰共和国。苏格兰西部沿海有一个叫做赫布里底的大群岛。苏格兰本土的东北沿海有奥克尼群岛和萨得兰群岛。上述这些群岛都与本土有行政上的关系,但爱尔兰海上的马恩岛以及大不列颠与法国之间的海峡群岛则基本上自治,不是联合王国的组成部分。
英国的面积大约为242500平方公里(93600平方英里),从南部海岸到苏格兰的最北部差不多将近1000公里(约600英里),横向最宽处差不多将近500公里(约300英里)。
"Britain"这个词起源于希腊和拉丁词,而最终可能追溯到凯尔特语。尽管用"史前时期"这一尺度来衡量时,凯尔特人也是稍后才来到不列颠群岛的(在此之前的那些文明就已创造了诸如埃夫伯里巨石建筑遗址和圆形巨石阵这样的著名历史遗迹),但是有关英国历史的文字记载毕竟还是从讲述凯尔特人开始的。"凯尔特"这个词语相当普遍地经常用来区分不列颠群岛的早期居民和后来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侵者。
罗马人的统治从公元43年起延续了300多年。在罗马人于408年最后撤走之前,该岛开始遭到来自北欧的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的侵扰,经历了一段日趋混乱的时期。"England"这个词正是从"Angles"而来的。在此后的两个世纪中,侵扰逐步变成了定居,并建立了许多小王国。不列颠人在如今的威尔士和康沃尔地区独立生存下去。这些小王国中出现了力量较强称霸全国的王国,先是在北方(诺森布里亚王国),然后在中部(麦西亚王国),最后在南方(西撒克斯王国)。但是,来自斯堪的纳维亚的北欧海盗接着入侵英国并定居下来,尽管在10世纪时西撒克斯王朝曾击败过入侵的丹麦人并一度称霸英格兰的广大区域。
1066年发生了对英格兰的最后一次成功入侵。诺曼底的威廉公爵在黑斯廷斯战役中击败了英国人,来自法国的诺曼人和其他人来此定居。在随后的3个世纪中,法语成为贵族的语言,法律结构受到了英吉利海峡彼岸所通行的那一套的影响,社会结构在某种程度上也受到了影响。
威尔士虽然常常处于英格兰人的势力范围之内,但一直是凯尔特人的堡垒。然而在1282年卢埃林王子阵亡之后,爱德华一世发动了一场战役并取得胜利,把威尔士置于英格兰的统治之下。威尔士人的民族情绪继续高涨,15世纪初由欧文·格林德领导的起义便说明了这一点。1536年和1542年的联合法令把英格兰与威尔士在行政、政治和法律上统为一体。
当初住在苏格兰的大多是皮克特人。公元6世纪,来自爱尔兰的苏格兰人在如今的阿盖尔地区定居。洛锡安住着英格兰人,而威尔士不列颠人则继续北上来到斯特拉思克莱德。9世纪时,苏格兰各地区联合起来抵御北欧海盗。在整个中世纪,英格兰当时强大的君主国一直威胁着苏格兰的独立。
英格兰与苏格兰最终的联合表明,当时宗教上的差异比之以往的民族仇视更加至关紧要。在英格兰,伊丽莎白一世于1603年由苏格兰詹姆斯六世(英格兰詹姆斯一世)继位。即使如此,英格兰和苏格兰除了在奥利弗·克伦威尔统治时一度被强行联合在一起,在17世纪它们一直是相互独立的。到1707年,由于意识到更紧密的政治和经济联合会带来益处,双方同意建立一个单一的大不列颠议会。苏格兰仍然保留自己的司法制度和宗教社区。但是在乔治一世和乔治二世这两位汉诺威王室新教徒统治期间,英格兰和苏格兰之间的关系紧张起来,詹姆斯二世党人发动过两次叛乱,试图恢复信奉天主教的斯图亚特王室。
爱尔兰在公元前就出现了许多王国,但爱尔兰并没有能免受北欧海盗的侵犯,到公元10世纪时竟成了北欧海盗的一统天下。
1169年英格兰的亨利二世发动对爱尔兰的入侵。英格兰籍教皇阿德里安四世授予亨利二世最高统治者的权力,因为他急于想使爱尔兰教会完全顺从罗马。爱尔兰大部分地区都落到了盎格鲁—诺曼权贵手中,但是在中世纪英格兰几乎没有在此直接行使管辖权。
都铎王朝的几位君主干预爱尔兰的倾向要强烈得多。在伊丽莎白一世统治时期,对爱尔兰造反者发动过一系列战役。'抵抗运动主要集中在北部的乌尔斯特省,1607年由于抵抗运动失败以及领导人出逃,乌尔斯特变成了来自苏格兰和英格兰的移民聚居地区。
由于英国内战(1642~1652),爱尔兰又爆发了多次起义,但都被克伦威尔镇压下去。1688年詹姆斯二世被废黯之后,英格兰与爱尔兰之间的战争更是不断。18世纪大部分都是脆弱的和平时期。18世纪末,英国政府为谋求稳定作出了多方努力。1782年,爱尔兰议会(建立于中世纪)获得立法自主权;在宪法上与大不到颠的唯一纽带是王国政府。然而,该议会仅仅代表少数盎格鲁-爱尔兰特权阶层,天主教徒被排斥在外。1798年发生了一次起义,但没有成功;1801年,爱尔兰与大不列颠联合为一体。
虽然1916年都柏林民族起义者的起义遭到了镇压,但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未期,一股称为爱尔兰共和军的游击力量开始对英国当局采取军事行动。1920年通过的爱尔兰政府法案规定要成立两个地方自治议会,一个设在都柏林,另一个设在贝尔法斯特。该法案于1921年在北爱尔兰实施,乌尔斯特省9个郡中有6个接受了它们自己的议会,同时在英国议会中仍享有席位,并服从英国议会的最高管辖权。但是,爱尔兰共和军继续在南部为争取脱离英国当局赢得独立而战斗。1921年6月签订了停战协定之后,根据同年12月缔结的英—爱条约建立于爱尔兰自由邦,1949年该自由邦成为爱尔兰共和国。
海峡群岛和马恩岛虽不属于联合王国,但与联合王国有着特殊的关系。海峡群岛在10世纪和11世纪时曾是诺曼底公国的一部分。马恩岛在1266年以前名义上一直由挪威行使主权,到1765年最终才直接由王国政府管辖。今天,海峡群岛和马恩岛都有各自的立法机构和法律制度,英国政府则负责那里的防卫和国际关系事务。




大约距今九千年以前,不列颠诸岛与欧洲大陆还是连成一体的,那里居住着 中石器时代的地中海人和阿尔卑斯人。约五千年前,伊比利亚人自地中海地区西 迁,是首批从大陆渡海过来的,征服了原有的居民。这次征服必定十分野蛮悲 惨,使我们已经找不到任何中石器人的痕迹了。著名文化古迹索尔兹伯里平原上 的怪石圈,就是伊比利亚人留下来的。是为第一次换血。 到了约两千五百年以前,有凯尔特人自今天德国南部一路砍杀过来,先后占 领了今日法兰西、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等地,接着又越海占据了不列颠诸 岛,残酷屠戮伊比利亚人。是为第二次换血。 自公元一世纪中叶,罗马帝国对不列颠进行了长达四百年的殖民统治。政 府、法律和商业都使用拉丁语,只剩下乡下人才说凯尔特话。铺石的公路自此四 通八达,繁荣城镇星罗棋布,罗马人还带来了基督教,其文化、习俗、生活用品 也大量渗入,整个社会生活都罗马化了。直到五世纪初老家起火,他们才开始撤 离。这是第一次被殖民地化。 前门去狼,后门进虎。紧接着于五世纪中叶,原居住在西北欧的三个日耳曼 野蛮部族——盎格鲁、撒克逊和朱特人横渡北海,所谓“条顿人的征服”,(严 格地讲,可以说是四次引狼入室。因为罗马军团撤离以后,软弱的不列颠暴露于 北方野蛮苏格兰人同皮克人的侵扰之下。据说首先是一位凯尔特部族领袖,主动 邀请朱特人前来协办国防的;而朱特人见有隙可乘,后来才反客为主,并引发盎 格鲁及撒克逊人也来大举入侵。)耗时一百五十年。秦始皇焚书坑儒?小菜一 碟!日耳曼人把凯尔特整个一个民族的成年男子几乎打杀干净啦(第三次换 血)!他们这些刽子手构成了今天英吉利民族的主体。自然,残留的妇孺免不了 繁衍生息,于是一代又一代的混血种横空出世。 金庸历史小说非常有趣,其耐看不亚于斯蒂文森。然而,若按照小说中那些 仁人志士伸张正义、替天行道的血性脾气,非得要报伊比利亚人同凯尔特人,还 有中石器人的血海深仇,将那些屠夫的孽种——今日的英国人,杀个精光不可! 历三四百年七国共存(类春秋战国)的局面,迟到九世纪初,延伸至十一世 纪初,日耳曼野蛮人终于从自身各个部族纷乱称雄之中名义上得到统一,演绎出 英国统治世系的第一个朝代——撒克逊系。 就在撒克逊系统御国家的同时,九至十一世纪,来自北欧的维京海盗——其 中主要是丹麦人,大规模入侵英国。他们除了在英格兰东北部建立“丹麦区”, 进行直接赤裸裸的统治之外,以后又向南方扩张。到十一世纪上半叶,虽说不断 受到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反抗,仍有三十年之久,整个英格兰都已置于了丹麦国王 卡纽特统治之下——此三十年即英国朝廷的第二系,丹麦系。前后历三百年,语 言、文化、司法、度量衡……无不受到深深的影响。屈辱的殖民地史,居然列入 了国祚的正统。 十一世纪中叶卡纽特帝国瓦解以后,政权重归撒克逊人的手中,是谓西撒克 逊系。但是新王爱德华之母却是个诺曼底人(所谓诺曼底人本来也不是诺曼底的 人,而是原居住于北欧的诺曼人,于九世纪南徙至今法国西北部、由于他们到来 才称做诺曼底的地方,安顿了下来。操法语,与法国同化了。当时受封于国王的 公爵,其领地叫公国,伯爵的叫伯国。十世纪初建立了诺曼底公国,为法国封建 诸侯中最强大的;名份上为法王属下,实际有相当的独立性),国王本人是个半 撒克逊半诺曼底的杂种,他自幼在诺曼底长大,长期流亡于兹,三十八岁才回 国。即位以后便大量起用诺曼底人,还跟其表弟诺曼底公爵结为联盟,以抗衡国 内的贵族,并使法语成为社会上层主要的交流工具。可谓里通外国、引狼入室之 先声。 一○六六年,那位表弟诺曼底公爵威廉,根据表哥生前有让他继位之愿望, 率兵五千乘舰队入侵英国,打败并杀死了新王哈罗德。英国大主教于西敏寺为之 加冕,凭着圣经将英格兰交付与之,不久他便携着一批归顺的大主教、王孙贵 族,返回诺曼底去也。胜利的法国人几年以内不断焚毁村庄,杀戮平民,掠夺英 国贵族的土地以犒赏亲属及随从,统治上层换成了诺曼人的天下,新贵族取代了 盎格鲁撒克逊的老贵族,诺曼底——法兰西语和诺曼——法兰西法律成了英格兰 宫廷、英格兰贵族的语言和法律。教会也由法国来的意大利籍大主教接管了。然 而,正是这位建立了诺曼底王朝的外国殖民君主同他的世子(继位者)们,于司 法制度、兴建教堂乃至形成上议院、文化……等等方面诸多建树,即是说从世俗 (硬件)同灵魂(软件)两个方面,为社会公正奠定了基础,开创了不朽的盛世 基业,很有一点汉武帝的气象哩!原先盎格鲁撒克逊时期每个人只有一个单名, 现今这样名字后边尾以姓氏,也是模仿他们法国贵族来的,这便是第三次殖民地 化。自此以后,再也没有外族跨海入侵、成立霸业的情事了。君主世袭制度也是 从威廉肇始,故被英国人大捧特捧为“征服者威廉”,几乎被当成我们的尧舜禹 汤(真是一群厚颜无耻的亡国奴)! 说起尧舜禹汤,要提一下英国朝代递嬗的历史,那是迟到九世纪之初,自撒 克逊国王埃格伯特开端的;较之我国西周共和,要晚上一千六百多年。一千二百 年以来划为三个系、九代王朝,九朝当中还夹着一个共和政体。三系前边已经交 代过了,第一代王朝便是这位威廉一世所建立。近一百年以后,安茹(法国地 名)伯爵亨利二世(威廉一世的重外孙,又是一个外国人)跑到英国来,创建了 安茹(又名金雀花)王朝——试设想一下,中国历史上若在北京建立一个约克 (英地名)王朝或普瓦提埃(法地名)王朝,敝国上邦的文人们会不出来文饰一 番,听由它赤裸裸洋名字刺激自己的自尊心吗?两朝共历三个半世纪之久,其中 很长一段时间英国都是在法国国王的指挥棒下,让法国人或其后裔黄袍加身,君 临英土。他们既是英国的一国之主,又在法国享有大片封地,作为法国藩镇,法 王的附庸,其实心里只把英国当成一块殖民地,诺曼底才是他们的老巢,他们的 根。一世以下有七位帝君,他们对英国只是遥领而已,大部分时间仍旧都呆在诺 曼底的,其第六位在位十年,居留英国还不及一年哩。你看清兵入关,满人主宰 天下以后,表现比他们还要好一些。尽管如此,英国人不去卧薪尝胆,不去做伯 夷叔齐,偏还要把亨利二世这个法国拐子,也看作他们历史上最伟大的君王之 一!直到十三世纪初法王将诺曼底收了回去,英国的君主这才慢慢地,开始一心 一意作个名副其实的英国国王了。又过了将近两百年,朝廷重行回复到英国血统 手中,开始了兰开斯特王朝。不过这一回殖民地亡国奴的滋味还要有得尝,又经 历了大半个世纪,下一个约克王朝的第一任国王开始,才可以娶英国女子——而 非法国女子,为王后;再又到建立都铎王朝的国王手上,英语才取代法语成为官 方语言。到十八世纪的三十年代在法庭上才废止法语使用英语。 剩下来还有两次值得一提。第一回在一六八九年,中国的吴三桂刚刚于十年 前闭上眼睛,英国大多数宗教徒出于强烈反对天主教国王掌政,不顾不久前荷兰 海军驶入泰晤士河奇袭英皇家舰艇的国耻(1666年6月,荷兰海军迅雷不及掩耳 冲入泰晤士河,炮毁英国舰只无数,王家船坞付诸一炬,尤为奇耻大辱者海军旗 舰“皇家查尔斯号”竟被虏走。炮声隆隆,伦敦震撼,实实在在预演了一场珍珠 港事变),请求国王的女儿玛丽同她的丈夫、荷兰统治者威廉(威廉不仅是国王 的女婿,还是他的亲外甥)前来承继王位。于是女儿偕同女婿率军登陆英国,打 得老豆跟老岳丈落荒而逃(当时玛丽的胞妹安,以及她的丹麦丈夫,倒向姐姐、 姐夫一边,也背叛了老爹及泰山。后来安继威廉三世为女王,这个忤逆不孝的女 人恶有善报,极富政声)。群臣请命:“玛丽女王,威廉摄政,如何?”“不 干!”于是这位既有德国也有英国血统的荷兰杂种威廉三世,英国话都说不好 的,堂而皇之地坐上了龙椅(玛丽为王后)。中国人要质问:伦理焉在,仁义何 存?简直岂有此理!可是,沿袭至今虚君实相的民主政治体制——议会高于国 王、平民院高于贵族院——正是此时确立,两党制格局也自兹形成;还有大败法 王路易十四、成就英第一帝国等等功业。因此,英国人把这次不怎么流血的外戚 入侵、大家都当亡国奴,十分自豪地称之为“光荣革命”,看得比中国人心目中 的唐宗宋祖,还要高出许多头哩。 第二回是在二十五年以后,安女王仙逝无嗣,同样出于英国国教对天主教的 排斥,遵照国会法案,举国迎接女王的表兄弟、德国番佬、汉诺威公爵乔治登 基,称乔治一世。根本不会说英语,又在德国土生土长的他(其太子,后来继位 的国王也一样),开始了史书上倒数第二个王朝,那又是一个以外国地名命名的 王朝!此王朝繁演了一百多年,传到了维多利亚。哗,这位十八岁少女直到白发 苍苍八十二岁老太太,金銮殿上龙椅一坐就是六十四年,比咱们康熙老皇帝还要 长哇!可这个维多利亚不也是个杂种吗,原来她的母亲本是德意志一个小公国的 寡妇,后来嫁到了英国王室。女王从小就在日耳曼人的教养下长大,母语说德 语,英语一辈子也说得不地道。登基三年后又嫁给她所狂热崇拜的一位母系的表 弟——不消说,那是个纯种日耳曼,狼子野心、非我族类无疑的喽!此后更加封 亲王,倚之为左右手,批阅公文,干预朝政,(呜呼,大权旁落,一至于斯!) 然而天哪,正是这一对野夫妇,文治武功,创造出英国历史上最辉煌的黄金时 代!中国的中山路、中山堂、中山大、中山医科大……已经够多的啦,而以她维 多利亚命名的,更遍及英、加、澳、亚、非诸多地域,还要多得多啊。英国人拿 胜利、勇气、恒心、真理、母性、正义、科学与文艺、和平与进步……几乎所有 想得到的颂辞,都奉献给了她,亲王也同样地世世代代倍受尊崇。你们瞧这个国 民有多贱!其实,维多利亚的意义不仅限于英国。十八世纪,世界文明的重心在 巴黎;十九世纪三十年代以后,即进入维多利亚时代,世界文明的重心到了伦 敦。 以上这一类故事并不仅限于英国。我们知道古代日耳曼本是一个游牧民族, 精壮男子去外边打仗,不断夺取新的土地,然后整个部落,男女老少,不断地易 地迁居。他们极其重视荣誉,而这种荣誉是建立在比狠斗勇上边,认为掠夺、流 血得来的财物,远比诚实劳动——流汗得来的光荣。所以打仗——掠夺,便成了 生活的至高目的。为了抢劫不惜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血流成河,何等的悲壮! 公元前一○二年,二十万条顿人于今法国马赛附近几乎全数被歼,死尸之多,居 民不得不用白骨去砌葡萄园的藩篱。次年另一支日耳曼人在意大利北部牺牲更为 惨烈,不单男人个个战死不屈,妇女们也成群先杀死自己的孩子,然后自刎。而 欧洲人脉管中涌动着的,正是古罗马人(也是好战的种族)和古日耳曼人的血 液!由此我们得知,如同汉民族这样死守着东亚一大片腹地,老子说“夫唯兵者 不详之器”,墨子主张“非攻”,勤勤恳恳地从事农耕;三千年来各种民族成份 无太大变动地延续了下来,虽足堪自豪,却并非世界人类史的唯一模式。 固然,王室皇族之间跨国互通嫁娶在欧洲的历史中据有特殊的地位,甚至曾 经与民族国家之逐步形成同步进行,这一点本来同中国不大相同。即便是如此, 从以上我们仍然可以得知,英国人是把宗教信仰、经济、政治的现实利益,以及 实际政绩,看得高于抽象的民族感情的。所以像汉族这样,将对民族的忠贞当作 超乎一切最高的价值标准,不惜掷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譬如从明末无数忠义 之士壮烈殉国,清初到处反清复明,直闹到秋瑾,乃至孙中山还要靠黑社会排满 起家,并不是人类文明史惟一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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